論社會參與和承擔
公區公民教育委員會主辦
「北區公民日 2004 」徵文比賽
高級組 ( 中四及中五 )
5E 蔡惠祥
社會是由不同的人組成的,因此每一個人,無論是大人或小童,他們都是社會的一份子。而作為社會的一份子,都應對社會有其義務與責任。這是為了確保在法律下每個人都能行使他的權利和自由,並得到尊重。根據《世界人權宣言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列明:「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,因為只有在社會中他的個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發展。」而對社會最基本的義務與責任便是社會參與及社會承擔。
社會參與是指不要只關心個人的利益,對社會的事不聞不問,又或採「視而不見,見而不聞」的觀望態度,而是應積極置身其中,多關心社會發生的事、多投入社會,對不公義的提出反對,就一些影響生活情況及政策,多運用自己的力量,發揮影響力,並不是單純的參加。雖然個人的力量可能很少,但請別忘記社會正正是由許多許多的個人所組成的,正所謂「積少能成多,滴水可穿石」,所以切勿輕看個人的力量。就像「七一遊行」便是一個十分好的社會參與例子,市民因不滿意政府修改第廿三條法例,而發起遊行抗議。是次遊行參與人數達五十萬,這正好表現了個人力量雖小,但「積少能成多,滴水可穿石」的道理。
而社會承擔是指社會上各界的人士,在享受及行使社會賦予的各項權利及服務的同時,亦要為社會作出貢獻及負上責任。這是十分合理的事,有權利當然有義務,否則社會便會變得不公義了;而只享受權利而不作出任何代價的人,是社會上的蛀米大蟲,在危害社會的完整性。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義務、不同的承擔,就像青少年要努力諗書,日後好成為社會的棟樑;工人要勤勞的工作,以回饋社會;醫生要好好的治療病人,使人們健康……總之各人有各人的本份、責任,好好的守本份、盡責任,這便是對社會的承擔。
一個公平、公義、安穩的社會正是由各界的參與和承擔所合力營造出來的,作為社會的一份子,我們亦要盡自己的義務和責任,好好的參與社會、承擔社會,使之成為一個更公平﹑更公義﹑更安穩的社會!